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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性炭过滤器在运行过程中,需要注意哪些问题?-杭州鑫凯

活性炭过滤器在运行过程中,需围绕 “保障吸附效率、延长活性炭寿命、避免水质二次污染、符合行业安全规范” 四大核心目标,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关键问题,确保设备稳定发挥功能:

一、水质监控:避免吸附失效导致出水不达标

水质是判断活性炭吸附状态的核心依据,需建立全流程监控机制,及时发现吸附饱和或异常:
  1. 重点监控目标污染物指标根据处理目标(如除余氯、除有机物、脱色),每日检测关键水质参数:
    • 除余氯场景:进水余氯(通常 0.5-2mg/L)、出水余氯(设计≤0.1mg/L),若出水余氯连续 2 次超 0.1mg/L,需警惕活性炭饱和,及时安排再生或更换;

    • 除有机物场景:进水 COD/TOC(如 5-15mg/L)、出水 COD/TOC(设计≤5mg/L),若 COD 去除率从 60% 降至 30% 以下,说明活性炭微孔被有机物堵塞,吸附能力衰减;

    • 脱色 / 脱味场景:出水色度(如设计≤5 度)、感官异味,若色度回升至 10 度以上或出现原水异味(如土腥味、化工味),需立即检查活性炭是否失效。

      注意:避免仅依赖周期判断,需结合实时水质动态调整运维策略。

  2. 警惕原水水质突变的冲击原水水质突然恶化(如雨季地表水浊度骤升、工业废水有机物浓度超标)会导致活性炭 “超负荷吸附”:
    • 若原水 SS 从 20mg/L 升至 50mg/L,需临时降低进水流量(如从 15m³/h 降至 10m³/h),避免悬浮物快速堵塞活性炭孔隙;

    • 若原水突发含油、含高浓度重金属(如 Pb²⁺超 0.1mg/L),需立即停机,更换活性炭(此类污染物易形成不可逆吸附,再生无法恢复),避免后续出水污染。

二、运行参数控制:避免活性炭损伤与效率下降

运行参数直接影响活性炭的吸附效率与物理状态,需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:
  1. 控制进水流量与空床接触时间(EBCT)
    • 流量需稳定在设计值 ±10% 范围内(如设计 12m³/h,控制在 10.8-13.2m³/h),避免超负荷运行(超设计值 30%):高速水流会缩短污染物与活性炭的接触时间(EBCT<5 分钟),导致吸附不充分,同时加剧活性炭颗粒磨损(细颗粒流失);

    • 保证适宜 EBCT:根据处理目标设定,除余氯需 EBCT≥5 分钟,除有机物需 EBCT≥10 分钟,确保污染物有足够时间扩散至活性炭微孔,提升吸附容量利用率(从 60% 升至 80%)。

  2. 稳定进水 pH 值与水温
    • pH 值:根据目标污染物调整,吸附极性有机物(如苯酚)需控制 pH 6-8(酸性条件下苯酚以分子态存在,吸附力强);吸附重金属(如 Cu²⁺)需控制 pH 7-9(碱性条件下活性炭表面带负电,通过静电引力增强吸附),避免 pH<4 或>11(强酸 / 强碱会破坏活性炭表面官能团,导致吸附能力下降 30%-50%);

    • 水温:物理吸附(如有机物)适宜水温 20-25℃,水温过高(>35℃)会加速有机物脱附,吸附容量下降;化学吸附(如余氯)可耐受 30-40℃,但长期超 40℃会导致活性炭老化(微孔坍塌),需通过换热器控制水温。

三、反洗操作规范:避免活性炭磨损与二次污染

反洗是维持活性炭性能的关键,但操作不当会导致不可逆损伤:
  1. 严格控制反洗参数
    • 反洗强度:控制在 10-15 L/(m²・s),通过视镜观察活性炭膨胀率 15%-25%(颗粒轻微翻滚,无剧烈碰撞),避免强度过高(>18 L/(m²・s)):细颗粒活性炭(0.5-1.0mm)会随排水流失(滤料层厚度减少 10%-20%),同时颗粒间摩擦加剧,比表面积下降(从 1200 m²/g 降至 800 m²/g);

    • 反洗时间:以反洗排水浊度≤5NTU 为终止标准,通常 5-8 分钟,避免时间过长(>10 分钟):浪费水资源且无额外清洁效果,还可能冲刷掉活性炭表面的极性官能团(如羟基、羧基),影响极性污染物吸附。

  2. 遵循反洗流程,避免气阻与分布不均
    • 反洗前必须排气:缓慢开启反洗进水阀,打开顶部排气阀排出罐内空气,避免空气压缩形成 “气阻”,导致局部活性炭不膨胀(杂质残留);

    • 反洗后静置 5-10 分钟:让活性炭自然沉降,避免直接正洗导致滤料分布紊乱(细颗粒堆积顶部,粗颗粒沉底),形成 “短路流”(未过滤水直接穿透,出水浊度升高)。

四、设备维护与安全:符合行业规范,避免故障风险

  1. 定期检查设备硬件与卫生
    • 硬件维护:每月检查罐体、管道、阀门有无渗漏(304/316 不锈钢罐体需每季度检查焊缝防腐,避免锈蚀);每半年校准压力表、流量计,确保参数监测准确;每年拆解检查布水装置(如滤帽、穿孔管),清理堵塞孔眼,避免布水不均;

    • 卫生要求(食品饮料 / 饮用水行业):每季度进行 CIP 原位消毒(用 80-85℃热水或 200-300mg/L 过氧乙酸循环冲洗 1-2 小时),杀灭活性炭层内滋生的微生物(如细菌、霉菌),避免二次污染;过滤器内壁需定期抛光(粗糙度 Ra≤0.8μm),防止杂质残留。

  2. 活性炭更换与处置规范
    • 更换时机:当活性炭吸附容量降至初始值 50% 以下(或出水持续超标),需及时更换,避免 “超期服役” 导致出水污染;

    • 安全处置:吸附普通污染物(如余氯、有机物)的废活性炭可按一般固废处置;吸附重金属、有毒有机物(如苯系物)的废活性炭需按危险废物管理,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,避免环境污染。